陳建/中新社/20080203
在2007年12月,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布《土地儲備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及完善了土地管理,這對于加大打擊開發商的囤地行為有了更強的法律支撐,可以進一步釋放閑置土地,增加商品房的供應。因此,2008年,進一步清理整頓閑置土地,從源頭上增加土地供給,必將成為政策調控的一個主要方向,開發商的囤地成本必將大大增加,這樣有助于縮短從土地到商品房的時間周期,起到增加房產供應的效果。
新春將至,廣州再次決定收回二十宗閑置土地,用地面積六十四點九七公頃。
記者今天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去年,廣州市按照“穗七條”的要求,繼續嚴格查處區域內閑置土地行為。全年共處置閑置土地一百八十八宗,其中收回土地八十宗,用地面積一點三九平方公里;盤活再利用已收回閑置土地二十七宗、用地面積零點六平方公里;收取土地閑置費三千二百多萬元。
與此同時,按照土地監管關口前移的思路,廣州市建立了土地逾期開發建設預警機制,在土地動工開發時限屆滿前三個月向用地單位發出動工建設催告函,并在市國土房管局公眾網站公示,敦促用地單位按時動工開發建設。
通過近年持續開展閑置土地查處,廣州市中心區域閑置土地行為基本得到抑制。
最近廣州召開今年第一次處理閑置土地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常務副市長蘇澤群表示,廣州市政府將堅決打擊囤積和閑置土地行為,整肅房地產市場開發秩序。
據透露,今年廣州市將閑置土地處置工作重心轉向花都、番禺等周邊區域。有關部門將建設土地批后監管的部門聯動機制,充分利用土地衛星遙感監測等高科技工具,實現建設用地的動態監管。
廣州市房管局表示,按照一手抓收地,一手抓盤活的工作思路,加快已收回的閑置土地盤活再利用。
閱讀:
5241
次
2008/2/4 9: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