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勛/《東方早報》/20071213
昨天,一幅特殊的地塊在南京成功出讓。該地塊面積為8016.2平方米,起拍價為6800萬元,但所建項目建成后均不得上市銷售,由南京市城建集團統一按7800元/平方米的結算價實施回購,專項用于市政項目的拆遷安置。這是該市首次直接以地塊出讓的形式建設“產權調換房”。
該地塊位于南京市鼓樓區江東北路與鳳凰西街交界處東北角,根據出讓條件,開發商必須按照已經批準的規劃要求進行建設;所建項目建成后均不得上市銷售,由該市城建集團統一回購,結算面積包括住宅、商業用房和配套用房?;刭徍笤擁椖繉m椨糜谑姓椖康牟疬w安置。
昨天參與競拍的有南京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江蘇新苑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經過10輪競價后,最終南京建設發展以8000萬元競得該地塊。
根據該市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關于完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該市將加大城市房屋拆遷調換房的建設籌集力度,拓寬產權調換房的來源渠道,提高產權調換房的比例。今后將按照“分散建設為主、集中建設為輔”的原則,在出讓土地時,有計劃、分步驟地統籌配建一定數量的產權調換房,并且要從經濟適用房、中低價商品房和社會房源中,多渠道籌集產權調換房房源。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將為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戶型房源。
昨天出讓的首幅產權調換房用地正是對該意見的落實。若以2.0的容積率計算,該地塊總建筑面積約為1.6萬平方米,至少可提供170多套房源。
目前,在南京市房屋拆遷家庭中,貨幣補償金額在15萬元以下的才可以申購經濟適用住房,拆遷補償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可以申購中低價商品房。此次“產權調換房”主要面向拆遷補償款在30萬元以上的家庭,但不屬于政策性住房,拆遷戶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
據了解,該市還將在普通商品房項目中新建一定比例的“產權調換房”。根據國土出讓公告,即將于12月26日出讓的地塊中有3幅要求配建“產權調換房”,并注明了政府回購的套數、面積、價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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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1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