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莉/中國房地產信息網/20071212
12月1日起,西安市商品房銷售須明碼標價。這一政策出臺已經10余天了,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是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備案,并在銷售商品房時進行了明碼標價呢?12月21日至31日,西安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將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違規經營單位將依法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一價清”:房價不含大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價格“一價清”,是指開發經營企業自主確定商品房銷售價格時必須將工程建設中已代墊支付的天然氣安裝工料費、有線電視安裝工料費等一并計入銷售價格,價外不再收取與商品房建設工程相關的任何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維修資金(大修基金),不屬房價的構成內容,不得計入銷售價格,由購房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
商品房轉移登記過程中的房屋所有權登記費,以及由于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產生的契稅,不計入銷售價格,由購房人在辦理產權登記時,按國家相關規定繳納。
商品房銷售價格“一價清”制度及車庫(車位)銷售價格管理規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已實行。凡此前買賣雙方已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的,其銷售價格及代收代繳費用按合同約定執行。
備案:不得在備案價格上加價
按照規定,凡在西安市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進行商品房開發建設,并準入市場銷售商品住房和非住宅房屋的,其銷售價格必須進行備案。商品住房和非住宅房屋銷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備案的銷售價格由開發商根據開發建設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制定。
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從2007年12月1日起實行,之前已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銷售價格若需要變更,應到西安市物價局辦理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有效期由開發經營企業自定。
開發經營企業不得在備案的商品房銷售價格之外加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委托物業服務企業追加商品房價格。凡未進行備案,沒有進行明碼標價的企業,價格管理部門將按照有關價格管理規定對其進行告誡、警示和處罰。長安區、閆良區、臨潼區、高陵縣、周至縣、藍田縣、戶縣有關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工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檢查:須張貼統一監制價格表
西安市物價局副局長馬天蜀指出,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是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有序發展的客觀要求。本月開展的商品房明碼標價專項檢查工作,主要內容是促進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檢查商品房銷售價格是否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以及商品房銷售過程中是否存在價格違法行為。
檢查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12月1日至20日為企業自查整改階段;12月21日至31日為重點檢查階段。西安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將對違反規定的經營單位依法予以處理,對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將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必須及時辦理、完善商品房價格的備案手續,做好商品房價格明碼標價工作,并在銷售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由西安市價格監督檢查局統一監制的商品房價格標價牌(價格表),自覺接受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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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2 9: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