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格非/《中國房地產報》/20070706)
6月22日,鄭州市通報了5起土地違法案件。違法性質主要是任意變更土地用途,違規占用耕地和集體用地,其中有2起為占用集體土地建住宅樓。
鄭州市政府表示,利用城中村的集體土地建“商品房”上市銷售,將是鄭州市近期專項行動的查處重點,同時提出整改意見。目前,鄭州由市長任小組負責人的多家部門組成的聯合查處小組,將對“小產權房”進行集中查處。
《物權法》的起草人之一,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顯冬在鄭州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即便土地的所有者和開發商一起開發售房,如果有一天國家要征用土地,國家補償只會給集體土地原來的“村民”,其他買房者花的幾十萬元只是享受到了“居住權”。如果賣方不履行賠償,購房者面對的將是無休止的官司。
據鄭州市房管局粗略統計,鄭州市場上銷售的商品房中,“小產權房”占15%左右,且有增加的趨勢。2006年,鄭州全市建成區住房建設超過600萬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建設面積超過300萬平方米。
不過,接受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出對當地政府能否嚴肅查處的擔心,認為如果“小產權房”上市情況普遍,勢必關聯到成千上萬的住戶,嚴格查處可成社會問題;將其變現還是維持現狀,都將考量當地政府。
一位沒有具名的鄭州開發商分析指出,近年來,鄭州利用城中村土地建房上市的項目(開發商)相當普遍,一些項目甚至帶有政府背景,不少開發商借政府扶持城中村改造名義進行建房銷售。
“土地緊張、一些開發商趨利及政府監管不力是(小產權房增加)主要原因。”河南省住宅產業商會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村民建房自住是合法的,而這些房屋建成進入市場銷售后,政府監管則成了空白。
記者近日從河南省土地調查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國家下達給河南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總規模有17.55萬畝。河南省18個地市區域,平均下來每個地市新增建設用地不足1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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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6 1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