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沈陽市人民政府發布《沈陽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明確在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沈陽片區、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沈陽輝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試點期為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該方案將清理規范各類許可作為此次改革試點的主要任務之一,已選擇審批頻次較高且與企業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93項行政許可,分類推進,深入試點。其中包括:取消審批3項、審批改備案2項、實行告知承諾制23項、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33項、強化準入監管32項。
而根據《“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具體事項匯總表》,試點期間,“建筑企業資質申請、升級、增項、變更許可”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 將實行告知承諾制,屆時將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區縣(市)級)主要負責,由市建委協調推進。
據悉,“證照分離”改革是要將注意力從過去的“重審批”轉向現在的“重監管”。“證照分離”改革是沈陽推進“放 管 服” 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當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項重要綜合性改革。對破解企業面臨的“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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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28 1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