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隨著棚改的推進,菏澤的房地產市場也有了顯著的發展。惡意炒房、捂盤惜售等行為不僅傷害了普通市民的購房利益,也對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十分不利。近日,菏澤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對科學調控市場供應、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整頓規范市場秩序等方面都做了具體的規定。
放開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積比例限制
《通知》規定,全面實行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制度,靈活確定住宅用地競價方式,探索采取“限地價、競房價”、“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面積”等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同時,建立健全商品住房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提高辦事效率,督促在建項目加快建設進度,盡快形成有效供應。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較長的縣區,應適當放寬開工時限,放緩征收及供應節奏。對于新的房地產項目,全面放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積比例限制,允許開發企業自主設計開發適應各類市場需求的住房,允許依照規范結合項目實際合理確定停車位比例。
對于在建房地產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符合規劃條件要求和國家有關規范的前提下,允許房地產企業適當調整商品住房套型結構,滿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嚴打房企、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要求加強新建商品房銷售監管。未經房產測繪成果審核備案的項目,不予受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產權證書至少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購房限制轉讓時間不少于3年。
具體包括,推進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制度,營造公開、透明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秩序,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全面落實預售資金監管制度,防止資金挪用,樓盤爛尾;全面加強房屋面積管理,未經房產預測繪的項目,不予辦理預售許可;未經房產測繪成果審核備案的項目,不予受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對于二手房交易監管方面更嚴格,落實二手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制度,防止交易欺詐、騙取貸款、偷逃稅款等行為;對主城區和住房成交量高、房價穩控壓力大的縣區實行新購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即所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產權證書至少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購房限制轉讓時間不少于3年。
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惡意炒房、囤積房源、捂盤惜售等行為,嚴厲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企業及中介機構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等行為。將違法違規企業及其責任人記入信用不良記錄,實施聯合懲戒。
調整房貸最低首付款和利率
下一步,菏澤將落實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要求,同步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切實加強房屋交易網簽備案管理。充分利用網簽備案、產權管理信息系統對購房家庭在當地住房狀況、購房資格、房源真實性、交易價格、房屋他項權利及權利限制情況進行嚴格核驗,確定適用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支持合理自住購房,嚴控投資投機購房。
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健全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租房人辦理居住證后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同步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勵新市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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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8 10: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