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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地已試點保障房“共有產權”


新安晚報/20170816


 

    據報道,北京將試點共有產權住房,且北京市住建委日前明確表示,共有產權住房可以按照北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共有產權房成為關注焦點。記者了解到,我省多地早已試點共有產權住房,不過均是在保障房領域試行。

    從2013年1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規定,安徽省保障房可實行先租后售。在我省銅陵、蕪湖等地,早已試點保障房共有產權。

    比如蕪湖市推出公租房共有產權登記。承租人選擇先購買部分產權,以后年度根據個人收入實際,逐步增加購買產權比例,其中,首次購買產權比例不低于30%。雙方簽訂共有產權合同,約定雙方的產權份額并辦理相應房產證。余下7成房款,承租戶可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分期付款購買。每次購買比例為10%起步。在此期間,承租戶可以繼續租賃該房源,每月只需要支付原租金的一定比例。

    在銅陵市,除單位集資建房仍由個人集資購買為產權型外,其余保障房均以租賃方式供應。住滿5年后,仍然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戶,可按同地段住房市場價格的80%購買,享有80%的產權;上市轉讓時,轉讓收入按產權比例分成。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員孔令剛認為,北京共有產權住房模式與我省實施的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其中相同的地方在于,都具有一定的保障房性質,在供應、持有、轉讓等環節均有所限制,體現了保障功能。不過,北京的共有產權房保障范圍更大,申請人“門檻”更低。這種模式,一則契合了國人的傳統觀念,即相比租房,更希望擁有有產權住房;二則對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建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等也將起到一定作用。


閱讀: 5478 次     2017/8/16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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