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政府下發通知,就有關住房交易政策進行調整,這是繼4月18日出臺樓市調控政策兩個月之后,西安市對房地產市場的限購再次“加碼加力”,旨在引導合理住房需求,穩定房價,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行為,讓住房回歸“居住”屬性。
新政
4月18日前網簽住宅滿5年方可交易
通知明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范圍內,購買的商品住房,自購房之日(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起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區域范圍內購買
二手住房,房屋產權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滿兩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過司法裁決、直系親屬間贈予、繼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請退出的經濟適用住房等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在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西安市連續繳納兩年以上(含兩年)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得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經批準引進的各類人才除外。西咸新區參照執行。
解讀
抑制投資投機購房 確保樓市平穩健康
“這次出臺的樓市調控政策,是對4月18日 樓十條 限購措施的一種補充,對保持西安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具有積極作用,也有利于進一步穩定房價,遏制投資投機行為。”昨日下午,陜西省房地產研究會會長王圣學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新政的內容來看,在“樓十條”的基礎上擴大了“限售”范圍,對4月18日之前在住房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分別增加了交易年限限制,強調了住房的居住屬性。
另外,新政進一步強化了“限購”。對外地戶籍居民購房增加了兩年個稅或社保繳存要求,意在強化住房限購,優先滿足長期在西安市居住的非本市戶籍及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的購房需求,以緩解住房供需矛盾,平抑房價。
記者了解到,對于4月18日之后的購房者來說,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兩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包括買賣和贈予)。另外,根據西安最新落戶政策,符合條件的外地居民只要在西安市落戶,將享受與市民同等購房待遇,無需提供個稅或社保證明。
建議
市民應根據家庭需求理性購房
王圣學表示,今年以來,西安經濟發展勢頭迅猛,未來發展趨勢越來越被看好,同時相比周邊同等城市來說房價又處于低位,人才落戶政策也進一步放寬,受多重利好因素影響,投資性購房需求明顯,在一定程度上擠占了剛需人群的購房需求,加劇了住房矛盾,助推了房價的上漲。“新政的實施對于本地住房剛需家庭來說,影響不大,不必因此產生恐慌心理。”王圣學說,市民應根據家庭需求理性購房。
他建議,政府應根據市場需求進一步加大土地供應;加快上市樓盤的審批速度;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打擊捂盤惜售、無證售房等行為;對于開發企業來說,也應主動維護房地產市場的良好秩序,穩定健康的樓市無論對房企還是對購房者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同時,進一步活躍二手房市場,加快現有房源的辦證力度,讓市民在購房時有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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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9 17: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