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櫟/甘肅經濟日報/20170622
6月21日,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給市內各房地產開發企業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預售過程中收取相關費用事項的通知》?!锻ㄖ芬蠼谷懈鏖_發企業在辦理不動產登記前提前收取有關辦證的各項費用,在開發企業辦理房屋首次登記取得《不動產權證》之后向購房人進行轉移登記時,可根據購房人的自愿選擇由開發企業代收代辦。
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蘭州商品房預售行為,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維護蘭州商品房交易市場秩序,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閱讀: 5875 次 2017/6/22 1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