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沈陽市政府有關部門對《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中相關政策進行解讀。據了解,近期,沈陽市房產局將針對房地產銷售市場存在的問題,組織開展全市范圍內的專項整頓行動,同時將強化對日常投訴的受理和跟蹤檢查。
針對《實施意見》第七條政策,有關部門解釋,為凈化房地產市場環境,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沈陽市房產局將嚴厲打擊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是:
1.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
2.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
3.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
4.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借機抬高價格;
5.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
6.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7.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
8.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
市、區房產部門按職責分工建立兩級監管體制。沈陽市房產局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市房地產銷售和中介行為的執法檢查工作,制定沈陽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辦法,并將按照住建部的新要求,制定好以住房租賃和銷售為主要內容的市場監管辦法。同時,強化對房地產銷售和中介行為的監管,要求各地區要切實履行本轄區內的房地產市場監管主體責任,明確監管部門,配備監管人員,建立房價異動區域銷售現場日常巡查與現場檢查糾錯機制。
市房產局、規劃國土局按職責分工建立二手房網簽系統。沈陽市房產局計劃用2-3個月的時間啟動二手房網簽系統,力爭年底前進一步建立二手房交易信息發布系統,打造全市統一的二手房交易監管服務平臺,最終實現二手房交易信息發布、房源信息查詢、經紀合同訂立、買賣合同網簽、交易資金監管、登記進程實時查詢及房產中介機構管理等閉環式的全方位、全過程的二手房交易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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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2 10: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