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九點,常州市政府辦公室出臺《關于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常州辦理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新購買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兑庖姟窂?月9日起施行。
《意見》提出,加強土地供應管理,在2017年市區供地計劃的基礎上再新增供應經營性開發用地1000畝。對已出讓未開工的存量開發用地,督促開發企業嚴格履行出讓合同的約定,盡早安排開工建設。對未按約定履行出讓合同、欠繳出讓金、惡意炒作土地和囤積土地的,將依法處置并納入土地交易市場誠信黑名單,2年內不得在常州參與土地競買。加大商品住房供應,對正在分期開發的項目,政府有關部門要引導開發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調整開發節奏,推出更多房源,滿足市場需求。在做好有效風險防范措施基礎上,加快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供應。
《意見》提出,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辦理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公轉商補息貸款)的,首付比例從30%提高至50%。調整住房交易政策,新購買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新購買商品住房的時間以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
加強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備案管理,已完成合同備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需注銷合同備案的,應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遞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協議和《常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注銷申請表》,注銷所涉房源統一在常州市房地產信息網公示,公示15天,公示期間不得重新備案。公示期滿后一年內,重新備案的價格不得高于上次合同備案價格。
《意見》還提出,加強二手住房交易稅收管理,全面實施二手住房交易計稅價格評估制度,堅決打擊“陰陽合同”,切實規范二手住房交易稅收征管秩序。同時嚴格執行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會議確定的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各項制度,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價格的調整周期不得低于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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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6 16: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