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柏繼民作《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提出,今年將制定和修改12件地方法規,“單獨兩孩”等列入年度立法計劃。
記者從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了解到,《省人大常委會2014年地方立法計劃》已經獲批準。而備受關注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全部列入今年的一類立法計劃。
據介紹,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項目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擬安排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法規項目;第二類是條件成熟時適時安排審議的法規項目;第三類是抓緊研究起草的法規項目。
2014年立法計劃對《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進行了說明: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決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省委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意見對此也提出了要求。為貫徹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有必要將《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列入一類修改項目。目前,省計生委正在著手進行測算,組織起草條例修正案草案。
同時,隨著《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列入年度一類立法計劃,省拆遷條例面臨廢止。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2006年,山東省人大常委會依據國務院《房屋拆遷條例》,修訂了《山東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2011年,國務院通過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與此前的《房屋拆遷條例》相比,房屋的征收體制機制發生了重大變化。為了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迫切需要依據國務院新條例,出臺山東省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同時廢止山東省拆遷條例。條例草案在調研論證基礎上已經進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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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 1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