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廣州市加強保障性住房小區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防治人戶分離帶來的管理困難,廣州將對保障性住房小區建立住戶長住登記制度和第二住址登記制度。
政府委托第三方服務小區
在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小區房屋管理體系上,廣州市民政局局長莊悅群告訴記者,廣州將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小區管理扣分辦法,以規范小區住戶的居住行為。政府將通過在小區派駐工作站的方式,對工作辦法實施具體的執行,相關的物業管理公司以及居委也會協助執行扣分辦法。一旦出現非法出租出借保障房等行為,該業主將會被扣分,空置3個月以上的會被扣分,扣滿20分的,政府就會收回住房,目前已經收回72套保障房。
其次,保障性住房小區的后期管理服務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負責保障性住房入住和退出手續辦理、使用巡查、維修養護、租金催繳、年審資料接收、舉報投訴受理以及協助宣傳和實施扣分管理辦法等。
重點解決住戶子女入學問題
人戶分離者為增加申請機會,分別在戶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申請,無形增加審核工作量。莊悅群表示,為解決這個難題,《實施意見》提出要建立住戶長住登記制度,逐步實現實際居住地登記的管理模式。因為種種原因不能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屬地公安機關應對第二住址的信息進行更新,并且將采集到的信息傳遞給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實現居住地和戶籍地的雙向管理。
此外,在涉及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小區公共服務體系的問題上,莊悅群說:“目前,廣州市也將重點解決保障性小區住戶子女入學、困難家庭生活醫療及精神病人康復治療等問題,進一步加大低收入家庭幫扶、救助力度。”
物業費不低于四級標準
莊悅群強調:在小區物業服務管理體系上,政府投資建設物業服務將由住房保障部門主導。他們會建立物業服務企業備選庫,以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服務。而且,保障性住房小區的物業服務費會按照《廣州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參考標準》執行,原則上不低于四級標準。
何謂四級標準,莊悅群告訴記者:“指對綜合管理服務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的維護、公共秩序維護、保潔維護、綠化維護等五個方面的收費明確內容和標準;且分有電梯和沒有電梯的兩種類型,有電梯的五種類型加起來的總數是每平方米的物業費為每個月1.38元,沒有電梯的小區,每平方米每個月則需要交0.93元物業費。” 低保、低收入家庭按收費標準的一定比例繳納物業服務費,差額部分由政府在住戶繳納物業服務費后直接補貼給物業服務企業。
《實施意見》要點
小區管理扣分辦法:一旦出現非法出租出借保障房等行為,該業主將會被扣分,空置3個月以上的會被扣分,扣滿20分的,政府就會收回住房,目前已經收回72套保障房。
物業服務費:保障性住房小區的物業費原則上不低于四級標準。有電梯的每平方米物業費為每個月1.38元,沒有電梯的小區,每平方米每個月則需要交0.93元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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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4 1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