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規范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內容變更行為,明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內容變更程序,根據《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出讓土地上的在建工程轉讓給其他房地產開發企業后,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單位主體名稱的變更手續的,受讓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領、變更及補發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京建工[2006]435號)的規定,向市建委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后方可進行。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施工許可證后,預售許可證前變更名稱的,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變更名稱文件和《北京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規定的文件向市建委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變更名稱的,開發企業需要持變更名稱后的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變更名稱文件,向市建委申請辦理交易管理網上建設單位主體名稱的變更手續,按已變更開發企業名稱與購房者進行網上簽約。變更名稱前,開發企業已預售商品房簽訂合同的,開發企業應與預購人簽訂變更名稱的補充協議或告知書?!?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變更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內容的,通過交易管理系統(www.bjfdc.gov.cn)“預售變更”模塊,在線填寫變更申請和預售許可證內容變更的相關信息,從網上下載的變更申請書,持已批準變更的文件和《北京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材料到市建委申請辦理。對符合預售許可規定的,市建委自受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內容變更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發變更后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五、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內容變更后,市建委將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公示變更內容。
200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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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4 14: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