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天津市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機動車存車收費標準的通知
(津價房地[2000]262號)
物業管理小區固定車位存車收費執行《天津市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機動車固定車位存車收費標準》,經存車業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小區甬路固定車位存車收費標準,按3級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物業管理小區固定車位是指小區內物業產權人或使用人,在指定位置連續存放同一輛車1月以上的車位。物業管理小區非固定車位臨時存放機動車收費標準按市物價局《關于調整存車收費標準的函復》執行;包月存放摩托車等收費標準按市物價局《關于規范各類包月存車收費管理的通知》執行。物業管理企業收取物業管理小區車位費須使用專用票據。各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產權人或使用人開展機動車存車業務,需按本市有關規定歸口市公安局所屬天津市存車業管理委員會統一管理,辦理存車收費手續時,須持區(縣)存車業管委會頒發的《行業管理合格證》到所在區(縣)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手續。對已實行物業管理存車業務的商品住宅小區,應按程序補辦《收費許可證》手續。
附: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機動車固定車位收費標準
1)具備照明、噴淋、磁卡管理等設施,停車較完善的大型停車場(庫/樓):
排氣量在3.0升及以下的300元/月車位,
排氣量在3.0升以上的500元/月車位。
2)具備3級停車場設施條件,并有簡易遮蓋、照明設施的停車場:
排氣量在3.0升及以下的150元/月車位,
排氣量在3.0升以上的240元/月車位。
3)無任何遮蓋設施,含柏油、水泥、花磚、鎖磚、草皮磚等地面的露天停車場:
排氣量在3.0升及以下的60元/月車位,
排氣量在3.0升以上的120元/月車位。
根據《天津市存車業管理辦法》和天津市物價局《關于天津市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機動車存車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凡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收取機動車費用,必須持有經本市存車業主管部門批準核發的《行業管理合格證》及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未領取行業管理合格證及《收費許可證》的住宅物業管理小區,不得向業主收取停放機動車費用,業主有權拒交。住宅物業管理小區不準超標收費、超范圍或異地經營,不得擾民?!缎袠I管理合格證》及收費項目表須懸掛在物業小區辦公室明顯部位,以便業主監督
天津市物價局關于調整天津市商品住宅物業管理小區機動車存車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津價房地[2000]665號)
一級是具備照明、噴淋、磁卡管理等設施,停車較完善的大型停車場(庫/樓):
排氣量小于等于1.8升300元/月/車位,
大于1.8升小于等于3.0升400元/月/車位,大于3.0升500元/月/車位。
二級是有簡易遮蓋、照明或安裝道閘設施的停車場:
排氣量小于等于1.8升120元/月/車位,
大于1.8升小于等于3.0升160元/月/車位,
大于3.0升200元/月/車位。
三級是指無任何遮蓋設施,含柏油、水泥、花磚、鎖磚、草皮磚等地面的露天停車場:排氣量小于等于1.8升60元/月/車位,
大于1.8升小于等于3.0升90/月/車位,
大于3.0升120元/月/車位。
閱讀:
25872
次
2008/12/11 1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