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房辦[2007]127號)
各區(市)縣房產管理局(辦),各物業服務招標代理機構:
為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物業服務項目招標投標市場秩序,倡導誠信代理,提高物業服務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根據國務院關于招標代理機構的相關規定和《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成房房政[2006]57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市推行物業服務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信用登記手冊制度?,F就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需進入《成都市物業管理招投標代理機構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的代理機構,均應在成都市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并完善相應的信用檔案。從2007年10月1日起,代理機構在從事物業服務招投標代理活動時,應向相關部門、單位出示成都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信用辦)出具的信用證明。
二、受聘于名錄中的代理機構,具體從事物業服務招標代理的從業人員,應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擬定招標方案;
(二)擬定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
(三)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四)組織資格預審;
(五)編制招標文件;
(六)招標備案;
(七)組織現場踏勘,招標答疑;
(八)發放招標答疑并作為招標文件的補充文件;
(九)組織開標、評標,協助招標人定標;
(十)中標備案、會同招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
(十一)其它應當由招標代理機構辦理的事宜。
三、各物業服務招標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對《成都市物業服務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信用登記手冊》(以下簡稱《手冊》)的管理,從業人員在從事招標代理業務時,須向相關單位、部門出示《手冊》。物業服務項目招標代理工作結束后,《手冊》持有人要如實填寫代理招標物業服務項目的相關內容,并請招標人、成都市誠信物業管理招投標服務中心以及信用辦簽署評標意見,以便作為對進入名錄中的物業服務招標代理機構監督考核的依據。
四、《手冊》由市房管局信用辦統一印制、發放。具體領取方式請與市房管局信用辦聯系。
五、各招標代理機構在《手冊》使用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市房管局信用辦聯系。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物業服務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信用登記手冊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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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7 14: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