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居住房屋應急維修服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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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房地資公[2004]1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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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房地局:
為了切實解決本市居民反映的“物業維修不及時”問題,現就進一步加強居住房屋應急維修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切實加強對物業急修項目的維修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接到電梯故障引起人員被關的急修項目報修的,應在30分鐘內迅速趕到現場及時處理;接到其他急修項目報修的,凡居住物業管理區域內設置管理處的,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處理;未設置管理處的或者郊區區域的報修應當按照各自的服務承諾派員趕赴現場應急處置。
二、物業管理企業應當落實急修項目維修服務的保障措施
物業公司應在小區內的醒目處公開報修電話,并落實必要力量,確保做到全年365天、每天24小時受理居民報修。凡夜間、節假日或日常應急維修有困難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委托所在區縣的房屋維修應急中心或者其他專業企業進行報修和維修。對既不實施自行維修又不委托他人維修的,由區縣房地部門責令立即改正,并對該小區經理作出記分處理,直至取消其崗位資格。同時,將有關情況作為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升降的依據。
三、進一步理順應急維修服務體制
上海市房屋維修監督中心受市局委托實施全市范圍內房屋維修的投訴和維修應急的求助,同時每天24小時的監督電話63501768與市“110”等應急網絡實行聯動。
各區縣房地局應配備力量,確保對本區范圍內房屋維修工作行使每天24小時行政管理和監督檢查的職能,具體受理本區域內市民在房屋維修方面的投訴和維修應急的求助,并負責對市房屋維修監督中心要求協助查處相關事項的具體落實。
各區縣房地局應視區域范圍大小設立若干房屋維修應急中心,配備專門的搶修人員及搶修車輛,對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房屋(包括直管、系統公房、商品房、老私房等)提供應急維修服務,及時解決維修應急矛盾。各應急維修中心應做到全年365天、每天24小時受理應急維修報修,并實行四個統一:即維修服務收費標準統一、維修服務人員服裝標識統一、物業報修軟件統一、物業報修回執統一。各房屋維修應急中心應將服務規范、承諾內容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市民監督。
四、各區縣房屋應急維修中心應快速有效地處理業主和使用人的房屋報修事宜,確保房屋使用安全
應急維修中心接到應急報修電話,應及時趕到現場進行應急維修,其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房屋維修專項資金或產權人支付;業主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報修人承擔。
五、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力度
市及各區縣房地局應設立房屋應急維修專項資金,??顚S?。同時,實行房屋維修稽查制度,配備維修稽查車,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維修情況的督促檢查,及時處置各項維修矛盾。
市局將定期公布搶修、監督、檢查情況,對維修不作為的物業管理企業、應急搶修不到位的應急中心、監督不力的管理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區縣房地局應加強監管力度,對無維修能力、維修不作為的物業管理企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與應急維修中心訂立委托維修合同,提高全市整體維修應急能力,更好地為廣大市民正常的居住生活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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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查詢: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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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0 1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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