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國土房管局: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關于將居住區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的意見》(京國土房管物[2002]758號),積極配合街道辦事處做好居住區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工作,順利實現在
今、明兩年內完成居住區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的目標,現就有關事項安排并通知如下:
一、按照第四次城市管理工作會議的要求,居住區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的工作要在今、明兩年內全面完成,因此,各區、縣局要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工作方案和計劃,明確階段性目標。工作方案應當根據居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情況以及社區自治組織的建設程度等情況對居住區進行分類,并提出落實居住區物業管理的具體措施。計劃安排應當做到縝密、詳細,要分階段確定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和計劃進度。同時,各區縣局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建立工作責任制,保障各項工作任務的責任到位;要確定專人與區縣政府、民政部門和街道辦事處保持聯系和溝通。
二、各區、縣局要按照將居住區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工作的要求,組織力量對本區、縣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組建情況及組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總結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管理工作方面的經驗,研究提出切合本區、縣實際的意見和建議,一并上報區、縣人民政府,為區、縣人民政府全面掌握情況,研究部署和落實各項工作創造條件。
三、與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密切配合,確保工作的順利實施。一是要安排專人負責,主動就物業管理工作中的情況與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進行溝通和交流;二是在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組建和管理工作中,各區縣局要加強政策的指導,為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提供政策上的支持;三是要配合街道辦事處加強對居住區的物業管理企業服務進行監督、檢查,派人參加街道辦事處的物業管理工作協調機構,配合街道辦事處協調處理物業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和糾紛。
四、積極配合和協助街道辦事處開展試點工作。年內,各區縣要進行居住區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的試點工作。試點地區確定后,各區縣國土房管局應當給予配合和支持:一是要摸清試點地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及時將有關情況和意見通報給街道辦事處;二是要配合街道辦事處調整和理順物業管理委員會與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關系,尤其在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組建程序、方法和人員構成的變動和調整方面,各區縣國土房管局要在備案等管理工作環節給予支持。三是要積極參加物業管理糾紛處理工作機制,做好物業管理政策的解釋和說明工作,配合街道辦事處妥善解決物業管理糾紛。
五、各區、縣局要根據市局下發的關于區縣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加快國土房管派出機構的設立和健全工作。派出機構的設立應當堅持:
(一)對應設置。派出機構原則上應與街道辦事處一一對應設置,暫時沒有條件的,應盡量創造條件逐步對應設置。
(二)職責明確。明確派出機構職責,發揮其在房屋土地管理基礎性工作中的作用。舊農村居住區改造后,已經實施物業管理的,土地管理所要加強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在居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中,派出機構應接受街道辦事處以及鄉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各區縣國土房管局已經設立派出機構的,要根據第四次城市管理工作的精神對派出機構進行結構、職能和人員方面的相應調整,保證居住區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和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