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 區(鎮)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示范文本)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大會規程》及相關規定,經本區域全體業主表決通過,制定本規則,專為本區域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目的使用。
第一條 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遵守法律和有關物業管理規定;
(2)堅持權利與義務相一致;
(3)堅持公開、公正、公平;
(4)接受社區居委會的指導、監督。
第二條 業主大會會議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于每年____月份召開。
遇有下列情況時,本區域召開臨時會議:
(1)20%以上業主提議;
(2)發生重大事故或者緊急事件需要及時處理的;
(3)涉及本區域物業管理公共利益,物業管理企業提議。
第三條 業主大會會議由業主委員會負責組織召開。
第四條 根據本區域的具體特點,按照有利于實現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目的的原則,本區域業主大會會議由業主委員會征求社區居委會意見后確定采用集體討論或書面征求意見方式。
第五條 采用集體討論方式,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業主委員會主任委員就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目的、會議召集情況及業主到會情況等進行說明;
(2)業主委員會主任委員就本次會議需要決議事項進行必須說明;
(3)參加會議業主就需要決議事項逐一進行投票表決;會議召集人計收有效票;
(4)業主大會會議召集人公布投票結果,并依據有關規定對投票結果的合法性、有效性作出必須說明,確定并宣布決議事項是否通過或有效;
(5)業主大會會議召集人就決議事項的執行和處理作出說明。
采用書面征求意見方式,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業主大會會議召集人就決議事項向本區域全體業主送達書面征求意見函,并書面告知業主反饋意見投放的截止時間和地點;
(2)在書面征求意見函規定的截止時間,業主大會會議召集人收集指定投放地點的業主反饋意見;
(3)業主大會會議召集人計收有效反饋意見;
(4)業主大會會議召集人公布書面征求意見收集的結果,說明其合法性、有效性,明確決議的事項是否通過或有效;
(5)業主大會會議召集人就決議事項的執行和處理作出說明。
第六條 采用集體討論方式,業主本人應當參加會議。業主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參加。但一個代理人不得接受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兩個或兩個以上業主的委托。
采用書面征求意見方式,業主本人應當按照征求意見函中要求的內容和形式反饋意見。不符合要求內容或形式的,不計為有效反饋意見。
第七條 業主人數較多,按幢/單元/樓層為單位推選業主代表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需投票表決的,業主的贊同、反對及棄權的具體票數經本人簽字后,由業主代表在業主大會投票時如實反映。
第八條 為公正、公平目的,采用集體討論或采用書面征求意見方式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有效票或有效反饋意見的計收、結果的公布等,業主大會會議召集人都邀請和接受社區居委會代表現場監督。
第九條 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業主投票權按業主所擁有的物業建筑面積計算,不足一平方米部分不予計算。
第十條 采用集體討論方式,本區域內持有1/2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方為有效;采用書面征求意見方式,反饋意見代表的投票權超過全部投票權的1/2方為有效。
第十一條 采用集體討論方式,業主大會決議經參加會議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通過,方為有效;采用書面征求意見方式,業主大會決議經反饋意見代表的投票權1/2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以下事項,經本區域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投票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1)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3)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及相關事項;
(4)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
(5)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籌集、費用標準、使用范圍和財務管理等。
第十二條 依照本規則通過的決議,須書面告知社區居委會,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全體業主應當遵守和執行決議。
第十三條 為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目的,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由本區域全體業主承擔。按________方式籌集。
業主委員會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將經費的使用情況在本區域顯著位置公告,接受業主的質詢。
第十四條 此后本規則的修改,須按本規則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根據本規則第十一條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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