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國房字[2004]75號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2004年2月5日發布實施)
各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建設單位、業主委員會:
為規范廣州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市場秩序,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建設部《關于印發〈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號)精神,我局制定《廣州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程序》及相關的示范文本,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局物業管理處反映。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四年二月五日
廣州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程序
一、籌備招標
(一)招標人為業主(物業為單一業主,或業主人數較少且經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決定不成立業主大會的)或業主大會的:
⒈業主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物業招標事宜包括:招標采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推選代表招標人的評標委員會成員以及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在招投標事宜中的各項權力。
⒉業主委員會將業主大會表決物業招標事宜的結果向業主公布。
⒊草擬《招投標工作方案》、《投標須知》(附件1)、《評標標準》、《招標公告》(附件2)或《投標邀請書》(附件3),并將《投標須知》、《招投標工作方案》在小區(大廈)內明顯位置張貼公布15日,征求業主意見并進行修改。
(二)招標人為建設單位的:
⒈建設單位確定招標小組人員。
⒉草擬《招投標工作方案》、《投標須知》、《評標標準》、《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
二、招標備案
招標人為建設單位的,應在公開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報物業項目所在地的區國土房管局備案。
(一)《關于×××(項目名稱)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批復》;
(二)《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三)招標文件;
(四)招標小組人員情況表;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招標
(一)招標人公開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
(二)招標人收到投標申請人《投標申請》(附件4)的同時,向投標申請人開具《投標申請回執》(附件5)。
(三)招標人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進行預審,將預審結果書面告知投標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附件6),同時向資格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四、投標評標
(一)投標人在招標人限定期限內將已密封的投標文件(在封口處加蓋投標單位公章)送達招標人,經招標人檢查后向投標人開具《投標文件收件回執》(附件7)。
(二)招標人在評標前一天,到物業所在地的區國土房管局隨機抽取占評標委員會2/3的專家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并在抽取當天向各位評委送達《評標邀請函》(附件8)。
(三)組建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隨機抽取的物業管理專家與業主大會推選的代表招標人的評標委員會成員組成評標委員會。
(四)招標人組織開標。
招標人在開標會上將投標文件交由投標人或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當眾予以拆封宣讀。
(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評標委員會根據標書評分、現場答辯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分,將評標分值進行統計,推薦前3名為中標候選人,并對評標結果簽字確認。
(六)招標人按照中標候選人的順次排序確定中標人,由招標人確認及宣布中標人。
(七)招標人將中標結果在小區(大廈)內明顯位置向業主張貼公布,公布期限為15日(前期物業管理招標無需公布)。
(八)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五、中標備案
(一)招標人為建設單位的,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將開標評標過程、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等資料向物業項目所在地的區國土房管局備案。
(二)區國土房管局自收到招標人中標備案資料之日,向招標人開具《備案回執》(附件9)。
六、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廣州市物業管理招投標辦法》(穗國房字〔2002〕19號)同時廢止。
閱讀:
11731
次
2005/11/4 1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