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設有服務接待中心,公示24小時服務電話,急修半小時內,其它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完整的報修、維修和回訪記錄。
7.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之外的物約服務和代辦服務的,公示服務項目與收費價目。
8.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
9.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10.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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