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交通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經營管理規范》的通知
(穗交〔2007〕880號)
市運管局、各區(縣級市)交通局、市停車場行業協會:
為加強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行為,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我委制定了《廣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經營管理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廣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經營管理規范
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廣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經營管理規范
第一條 為加強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行為,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根據《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廣州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和《廣州市城市道路自動收費停車設施使用管理試行辦法》等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所稱機動車停車場是指為各種機動車提供有償停放保管服務的室內、露天和路內停車場。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停車場的經營管理,適用本規范。
第四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市機動車停車場經營管理工作。
區、縣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本規范。
第五條 鼓勵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停車場,配套建設符合相應標準的智能管理和停車誘導等系統。
第六條 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設置、使用經營牌證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匆幎ㄊ褂媒煌ㄐ姓鞴懿块T統一監制的立柱式或掛墻式標志牌:立柱式標志牌應豎立于停車場入口道路旁或者自動收費停車設施范圍內,掛墻式標志牌固定懸掛于停車場入口墻壁上,并保持標志牌整潔,不得影響道路交通、人行安全和城市景觀;
?。ǘ┞短旌褪覂葯C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將《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價格主管部門統一印制的標價牌等有關牌證懸掛于停車場辦公場所內顯眼位置;
?。ㄈ┞穬葯C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在停車設施范圍內明示有關收費標準標價牌。
第七條 露天和室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設置、維護場地設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噲龅孛媸褂没炷?、瀝青或者砂石等進行硬底化處理,并保持堅實、平整,室內停車場為混凝土或者瀝青地面;
?。ǘ┌凑諊覙藴试O置交通標志、劃定交通標線和停車泊位,并保持清晰;
?。ㄈ┩\噲龈鞴δ軈^劃分合理明確,場內的消防、照明、通訊等設施保持完好;
?。ㄋ模┩\嚥次粚嵤┚幪柟芾?,并安裝車輪定位器;
?。ㄎ澹┌凑找幎ò惭b公共安全視頻系統;
?。┎坏蒙米愿淖兺\噲龅囊巹澰O計方案、使用性質以及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驗收的設施的使用功能;
?。ㄆ撸┎坏迷谕\噲鰞认劳ǖ?、坡道、出入口處設立停車泊位;
?。ò耍┳龊猛\噲鰞鹊沫h境衛生工作,建立健全的衛生保潔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場內設施的衛生保潔工作,不得亂搭建、亂停放、亂拉掛、亂堆放、亂張貼。
第八條 露天和室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衛和消防職責:
?。ㄒ唬┣袑崍绦兄伟补芾淼挠嘘P規定,制訂治安管理制度,杜絕治安隱患,防止車輛丟失、損壞;
?。ǘ┒ㄆ谇妩c停放車輛,發現可疑車輛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ㄈ┌凑?ldquo;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制訂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防火安全責任人制度,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機構和配置專職消防管理人員;
?。ㄋ模垝旆阑鹁緲苏Z,配置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禁止擅自挪用場內消防設備、器材,埋壓、圈占消防栓,堵塞消防通道,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在停車區使用煙火等行為;
?。ㄎ澹┳ズ孟腊踩男麄骱徒逃?,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保證全體工作人員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九條 路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設置、維護場地設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噲龅孛骓毐3謭詫?、平整;
?。ǘ┌凑諊覙藴试O置交通標志、劃定交通標線和停車泊位,并保持清晰;
?。ㄈ┍3滞\噲龅卣麧?、通道暢通。
第十條 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凑諆r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價格標準收費,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ǘ┦褂枚悇詹块T統一印制的發票,按規定繳納稅費;
?。ㄈ┌凑战煌ㄐ姓鞴懿块T的規定如實填報有關的經營統計資料。
第十一條 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在場內或者停車設施范圍內顯眼位置公布交通、價格等主管部門投訴監督電話以及服務承諾、停車須知等;及時公布停車泊位信息,合理引導停車;對服務質量的投訴做好記錄并及時處理回復。
第十二條 機動車停車場工作人員應當遵守下列服務規范:
?。ㄒ唬┡宕鞴ぷ髯C,服務態度熱情,言行文明禮貌;
?。ǘM出車輛進行登記,發放統一格式的車輛停放保管憑證;
?。ㄈ┲笓]車輛按泊位整齊停放,保持停車場通道、出入口暢通,保障車輛停放安全和出入順暢;
?。ㄋ模┨嵝阉緳C停車入位后關閉發動機,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ㄎ澹┎坏脧娖然蛘咦兿鄰娖溶囕v停放者接受車輛停放以外的其他有償服務;
?。┌l現他人在場內從事違法活動的,應當立即制止,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
第十三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可以拒絕提供停放保管服務:
?。ㄒ唬┸囕v無號牌或者無有效法定證明的;
?。ǘ┸囕v裝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物品的;
?。ㄈ┸囕v有漏水、漏油或影響安全的;
?。ㄋ模┸囕v停放者拒絕進行車輛登記的;
?。ㄎ澹┓?、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本規范自2007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屆滿前,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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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 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