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市政府令第209號《杭州市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用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物業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制定如下有關物業維修基金的實施意見。
一、根據《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建設單位在代收物業維修基金時,應當在房屋銷售(預售)合同中以專門條款明確基金繳交的標準、面積基數、總金額等事項。
經物價部門核定的房屋售房款中已包含物業維修基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在售房款外另行收取物業維修基金。
二、根據《辦法》第六條規定,當新建物業中包含直管公房的拆遷安置用房時,按下列方法及程序繳交維修基金:
?。ㄒ唬┯山ㄔO單位在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前繳納物業維修基金,繳交面積為新建物業的總建筑面積,其中包含直管公房拆遷安置用房的面積。
?。ǘ┙ㄔO單位在辦理直管公房移交手續后,憑市房管局出具的直管公房接收憑證、直管公房房號面積清單、繳交物業維修基金的原始憑證等,到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直管公房拆遷安置用房所繳納維修基金的退款手續。
三、根據《辦法》第七條規定,建設單位在向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移交物業維修基金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ㄒ唬┮巹澘⒐を炇蘸细褡C;
?。ǘ┬^及分幢的測繪數據;
?。ㄈ┓謶魷y繪資料。
四、《辦法》第八條規定,物業維修基金本金余額不足首期繳納維修基金的30%時,應當續籌維修基金。該條所稱本金余額指整個物業管理區域基金帳戶的余額,或某幢、某單元基金帳戶的余額。續籌基金的具體程序如下:
?。ㄒ唬┯墒形飿I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小區(幢、單元)續籌維修基金的總額度、續籌時間、分攤原則、分攤房號(面積)等事項;
?。ǘI主委員會在接到上述書面通知一個月內,擬訂續籌基金的具體方案,并提交相關業主大會討論通過。續籌方案應當包括續籌總金額、續籌原則、續籌方式、續籌時間、各業主分攤金額等內容;
?。ㄈI主委員會在續籌方案通過之日起10日內,報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ㄋ模I主委員會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收繳維修基金,并在收繳完畢后及時移交至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五、《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物業維修基金查詢制度。查詢內容為相關物業維修基金的繳納時間、標準、金額,相關物業維修基金的增值情況,相關物業維修基金使用的時間、金額、用途等。查詢方式為信訪查詢、電話查詢及逐步開展網上查詢服務。
六、《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應每年公布一次上一年度物業維修基金的籌集和使用情況。各區建設局(房管局)應當配合開展轄區范圍內物業管理區域物業維修基金的公布工作。
七、根據《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物業維修基金應專項用于中修以上的維修和更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單體項目工程一次性維修(包括更新、改造,下同)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視作中修以上的維修項目。不同性質的部位或設施設備的維修不能歸并為單體項目工程。
八、根據《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如工程最終決算金額超出預算金額20%以上或超出部分在1萬元以上的,超出部分需按《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程序重新申報。
九、《辦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撥付維修費用須提交經審計的工程決算單。其中符合有關規定的審計費用可列入維修費用,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
十、根據《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為保證緊急維修的順利開展,由業主委員會提出書面緊急報告,經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核實后,由應急維修單位墊付所需費用。維修工程完成后,經審計的工程決算費用在相關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
十一、《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可以一次性動用基金本金額的最大比例不能超過首期維修基金的70%。根據物業不同結構及不同使用年限,對動用物業維修基金本金額與首期物業維修基金額的最大比例規定如下:
使用年限
房屋結構
|
10年以下
|
11-20年
|
21-30年
|
31-40年
|
41-50年
|
鋼結構
|
30%
|
50%
|
70%
|
70%
|
70%
|
鋼混結構
|
磚混結構
|
20%
|
30%
|
50%
|
70%
|
70%
|
磚木結構
|
15%
|
20%
|
25%
|
45%
|
70%
|
(一)業主身份證的復印件;
?。ǘ┓课菟袡嘧N證書;
?。ㄈ┓课轀缡丝钌暾垥?。
經書面授權,被授權人可代領授權人所退款額。
十三、《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新建物業為單一產權的,在產權人變更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時,應當繳納物業維修基金。具體規定如下:
?。ㄒ唬┯山ㄔO單位在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前,向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書面說明其單一產權新建物業的相關情況,并書面承諾其新建物業只領取一本產權證,且因交易等原因致使該物業的產權人變更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時,按規定承擔物業維修基金的代收代繳等義務。
?。ǘ┊a權變更后,由變更后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產權人按各自的產權面積繳交物業維修基金,由原單一產權的產權人代收代繳,并按該物業總建筑面積向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繳納。
?。ㄈ┰a權人或變更后的產權人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按《杭州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條規定執行。
?。ㄋ模┮巹潪橥晃飿I,但空間上具有相對獨立性的不同部位,無論結構是否關聯,如規劃確認可以獨立使用的,也可視作單一產權。
十四、如物業所在區域內沒有物業管理企業或(和)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由所在社區的居民委員會代為行使《辦法》及本實施意見中涉及的物業管理企業或(和)業主委員會的相應職權。
十五、本實施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二、根據《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業主辦理物業維修基金退款手續時,須提交下列資料:
閱讀:
11114
次
2009/10/1 22: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