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婧 杜娟 楊進/《廣州日報》/20080724
“沒有業委會的小區物管費目前執行政府指導價,電梯洋房最高限價為1.96元/平方米·戶,確實因物業服務水平超出規定的一級服務內容而需超過最高限價收費的,須報物價部門審批后才執行。”
“比起其他大城市,廣州的管理費標準偏低,物價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價格標準。不排除將會上調物管收費的政府指導價水平。”
“在下一次的停車場收費調整中將明確自有車位管理費相關政策,會考慮是否將自有車位的管理收費列入政府指導價管理。”
昨日,在廣州市物價局局長羅家祥的接訪中,物管費問題仍是市民投訴的熱點問題。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面對矛盾增加,物價部門將研究制定新的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并完善有關政策約束物管公司質價相符,同時會考慮是否將自有車位的管理收費列入政府指導價管理。
此外,自7月1日廣州市部分停車場收費調整后,市物價局12358投訴中心沒有接到違規收費的投訴。而公交地鐵優惠方案經過市交委主導下的修改,已經有了新方案,其中,擴大了月票優惠。
昨日上訪的市民主要反映小區物業管理收費超過政府指導價標準而未報物價部門審批,且物業管理服務質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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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4 9: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