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總隊昨天公布,為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本市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和火災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對街道、物業及相關部門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要嚴禁電動自行車在走道樓梯間等公共區域和室內充電停放。首先,各街道、鄉鎮、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要組織對所有社區和居民樓院,采取張貼通告、海報,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發送提示短信,開展入戶提醒等形式,告知居民群眾“不得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和家庭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得拉飛線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另外,物業服務企業、產權管理單位要組織物業管理員、保安員、保潔員等,每天開展白天、夜間兩個時段的巡查檢查,及時制止違規充電、停放行為,及時搬離建筑內違規充電、停放的電動自行車,落實管理責任。同時,要深入開展火災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活動,發動居民群眾自覺查改身邊火災隱患,發現違規充電、停放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行為,積極舉報反映,自覺抵制在走道樓梯間等公共區域和室內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和充電。
《通知》還要求,要全面清理違規充電停放的電動自行車。
對此,街道鄉鎮要壓實屬地管理責任,重點針對居民小區、村民自建出租房、物流外賣企業、沿街門店等,從即日起至9月底,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停放問題“大掃除”行動,全面清理、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隱患。
并且,要認真落實網格防控措施,發動基層網格員、安全員、樓門院長、微型消防站人員等社會群防群治力量,劃片包干,常態化、不間斷開展巡查檢查、宣傳提示、清理清運、應急處置等工作,確保每個小區、樓院有人巡、有人管、有人清。
另外,加大監督執法力度,要利用“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機制,整合應急、公安、消防、城管、房管、市場監管等各方監管力量,定期開展聯合檢查,形成監管合力。對隱患反復、問題突出、不配合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延伸調查屬地管理責任,形成震懾和警示態勢。
《通知》提出,要廣泛開展宣傳引導和警示教育。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微博微信、互聯網站、戶外屏幕、社區宣傳欄等社會資源,廣泛發布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要點、安全提示和警示案例,曝光隱患問題和責任單位,講清危害、講清后果、講清責任,形成輿論宣傳攻勢。還可以通過流動宣傳隊、宣傳車、志愿服務隊、廣播站等方式走街串巷、敲門入戶、廣播提示,開展流動性、經常性消防宣傳提示活動,潛移默化、不斷增強市民風險防范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使電動自行車規范充電、停放成為單位和群眾自覺習慣。同時,要加強鄰里守望、平安互助,對重點關愛群體開展消防安全“結對子”“送溫暖”活動,加強宣傳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針對電動自行車確有實際需求的情況,《通知》也提出,要加快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建設。各區(地區)、各街道鄉鎮要加快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建設,組織規劃、住建、城市管理、城管執法、民政、財政等部門按照北京市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防火設計標準》,支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產權管理單位在居民小區、樓院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采取政府補貼、物業服務企業和產權管理單位出資、居民自籌、引進共建共享企業等方式落實保障資金,力爭年底前各居民小區基本滿足集中充電、停放需求,真正做到“設施建起來、居民用起來、日常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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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8 9: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