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貫徹落實省發改委、省住建廳《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湘發改價調【2017】4號)精神,市發改委會同市住建委日前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并于本月開始實施。
記者發現,《通知》明確了我市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物業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綜合管理服務、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公共秩序維護、保潔服務、綠化養護等五項。制定了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業服務具體收費基準價標準和服務內容、上浮不得超過30%。
《通知》增加了我市老舊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的相關規定。規定了對已購地下車位的按每車位30元收取停放服務管理費、子母車位按每月40元收取停放服務管理費;對進入住宅小區停放的外來車輛1小時內免收停車服務費。
《通知》明確了住宅小區用電、用水的收費標準;強調了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也不得以未交物業費為由拒絕或限制業主購買水、電的數量。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裝修服務垃圾清運費不超過2元/平方米(建筑面積),拆墻垃圾清運費不超過30元/平方米(拆墻面積);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中如有明確收取裝修押金的,普通住宅裝修押金每戶不超過2000元。裝修押金主要用于裝修過程中對公共部分的損壞修復,按照實際發生費用進行結算,多退少補,不得無故扣留押金。
《通知》明確了業主、物業使用人、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及對物業服務企業違反價格行為的查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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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14 1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