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記者 薛江華 通訊員 張其明)溫良等12名廣東省政協委員在今年廣東省“兩會”期間提案建議政府部門加大對物業管理公司的監管,并由相關部門牽頭對物業管理公司進行考評。日前,廣東省住房建設廳答復表示,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之間是平等的民事法律關系,主要靠物業服務合同等市場、法律手段規范雙方行為,政府主管部門不宜采取打分考評等行政手段進行干預,但會在全省范圍內推廣深圳市的“業主表決電子投票系統”。
溫良等政協委員建議,為了加強對物管公司的監管,每年由當地國土局、業主委員會和當地街道居委會等有關部門公開主辦,由業主定期通過多種方式對本樓盤物管公司總體管理進行量化績效考評。每年將考核結果對外公布,使物業公司接受社會監督。
廣東省住建廳答復表示,目前物業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已經較為健全:一是已經確立了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房地產開發商開發的樓盤必須要通過招投標才能確定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后,業主大會也有權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二是已經確立了物業管理維修資金制度。廣州、深圳等城市物業主管部門已經建立了物業管理維修資金專戶,全體業主維修資金歸集到專戶中,按照法定程序使用;三是目前廣東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水電的分攤一般是由供水供電部門根據房屋樓層、建筑面積等綜合因素而確定的,并不是由物業服務企業確定的。
住建廳表示,廣東確實存在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編制、人員不足等問題,需要各級政府及編辦規范機構設置,充實和強化政府對物業管理行業的監管和指導工作力量。
接下來,廣東擬選取廣州市天河區為物業管理改革創新試點地區,為全省物業管理體制創新提供經驗。另外,在全省范圍內推廣深圳市的“業主表決電子投票系統”,解決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召開、表決問題,方便業主參與物業管理公共事務決策,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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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 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