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出通知稱,外地一、二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進入福州從事物業服務,要實行資質備案管理。已進入我市從事物業服務但尚未進行資質備案的外地一、二級物業服務企業,可于9月30日前按要求到屬地資質備案受理部門補辦有關備案手續。
外地進榕一、二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須向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或各縣(市)建設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提交申請資質備案。其中,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備案證明有效期為2年,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或有關事項發生變更的,應重新備案。首次備案期滿重新申請辦理備案手續的,應持有物業項目所在地縣(市)區建設局(房管局)和企業注冊地的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或縣(市)建設局出具的物業服務行為評定意見表。對不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的,自該企業違規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物業服務項目招投標資格和評優評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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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30 10: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