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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取消前期物業收費審批 取消審批不意味不管


蘇禹成 楊清竹/海峽都市報/20120726


      
    前日,漳州市政府網站發出《關于公布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的通知》,清理了一批市級行政審批項目。

  在被取消的38個項目中,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審批項目“上榜”。消息一出,引來多方的關注。

  業內人士稱,取消該項目審批,對于物業公司而言是利好消息,但也有市民擔憂,此舉可能造成物業公司因缺少監管而亂收費。對此,漳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稱,他們還未正式收到文件,但取消審批并不是沒有監管,物價局仍有權通過成本監審等措施,監管物業公司的收費,市民無需擔憂。

  物業:定價空間會更廣

  漳州悅華新物業相關負責人稱,此前按照規定,業主大會成立前,建設單位選聘好物業管理企業后,由建設單位根據物業特點和服務要求,選擇服務項目、服務等級并按規定擬定收費標準,并在發布公告前,將擬定的收費標準向物價局和物管站報備,具體收費標準在不超過核定的收費標準范圍內。如今,取消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審核,對物業管理企業而言,可以減少一些審批手續,肯定是方便的。

  另有業內人士說,對前期物業收費進行審核,確實可以對物業公司起到監管的作用,但往往因為價格定得比較死,浮動也只能在10%以內,而目前小區管理多樣化,有些小區要求服務高一些,相對應收費也會高一些,但價格已經被文件定死,企業在自主定價,尤其是向高品質服務的空間上升會被限制,對物業管理企業的自由發展并不利,而政府放開這方面的審批權,對物業管理企業而言是一個利好消息。

  業主:擔憂物業會亂收費

  不過,有市民擔憂,取消前期物業收費審批,可能會讓物業公司因缺少監管而亂收費。

  市民曾女士稱,住宅前期物業收費跟后期不一樣,后期的時候,業主已經入住,可以通過成立業主大會來與物業抗衡,實現監督并要求合理定價,價格可以根據物業服務和業主的需求浮動,這樣就可以純粹由市場調節。

  但前期物業是個比較特殊的時期,此時開發商是作為臨時最大業主,由他通過招投標或協議選聘前期物業管理企業,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而隨著房屋的不斷售出,開發商逐漸退出業主的角色,而購房者作為真正業主,由于沒有參與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制定,只能被動的接受。在這個特殊時期,如果沒有相關部門的監管,可能會造成物業公司亂收費,“更何況現在許多開發商自己本身旗下就有物業公司,這樣自己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那么誰來保障業主的利益”。
物價局:取消審批不是不管了

  昨日,漳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他們尚未接到市政府的正式文件通知,不過他已從網上獲悉此事。取消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審批,確實比較突然,因為此前物價局才和住建局聯合發布有關前期物業收費標準的新規定。

  據悉,這一新規定從5月起實行,將市區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標準分為5個等級,每個等級的收費都有相應的基準價格,上下浮動在10%以內,多層住宅的收費基準價為0.4元/㎡至0.8元/㎡,高層住宅、帶電梯多層住宅為0.8元/㎡至1.8元/㎡。

  該負責人說,前期物業收費審批雖然取消,但不意味著政府不管,按照通知精神,“對取消的審批項目,還要進一步強化服務和監管措施”,雖然目前尚未制定詳細的方案,但物價局依舊有權利也有義務,對前期物業收費進行監管,“按照規定,物業公司依舊需要明碼標價,而物價局有權通過成本監審,對物業公司公布的價格進行監管,市民完全沒有必要擔憂物業會亂收費”。

  “對于不符合實際的收費,比如添加一些前期物業管理中不必要的服務項目,將這些項目費用轉嫁到業主身上,物價局都可以監管。”他稱,物價局還會參照原來出臺的收費標準和服務標準進行成本監審,對于亂收費的物業管理企業將從重從快處理。


閱讀: 6736 次     2012/7/26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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