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滄州市住宅小區內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須經專有(業主自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并且占總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還須按照規定呈報規劃等部門審批后,才能實施。
據了解,截至2011年底,滄州市403個項目實施了物業管理,管理面積2286萬平方米;全市物業服務企業共計235家,從業人員7893人;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100%,市區住宅物業管理覆蓋率已達60%以上。
為使物業管理工作盡快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市住建局2012年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規范物業管理,創建宜居小區”主題活動,并出臺了多項新舉措,如物業管理機構須做到工作人員、辦公地點、辦公設施、辦公經費、工作制度“五到位”,并將其納入各縣(市、區)住建局主要工作考核目標;全市今年將逐步試行保修金制度,由物業管理行政部門對房屋質量保證金進行監管,解決業主房屋在質保期內維修問題;各縣(市、區)今年起一律停止開發商代收、代繳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業主直接向當地住建局繳存;重新核定小區服務等級和收費等級標準,規范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服務內容向業主公示,實現“質價相符、服務標準化、收費公開化”的物業服務等。
閱讀:
6440
次
2012/4/17 14: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