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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業管理文摘》(第172期)





公元物業管理文摘
非贏利共享型信息選編   第172期/20110905 公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規動態】 ——深圳:規定家養寵物噪聲擾民主人將被罰500元 
  ——陜西:出臺物業費管理辦法 公共設施維修不計物業支出
【行業要聞】 ——南京:市物管規定 三種情況下物業費可以打折
  ——天津:出新規 物業企業每月必須開展設施開放日活動
  ——北京:規范物業服務評估監理行為
  ——東莞:9月1日起物業停水停電催繳物業服務費 扣20分
  ——武漢:8月起不交維修資金商品房不能辦證
  ——北京:垃圾分類“獎金”發給物業
  ——寧夏:物業小區無故對用戶停電將處以最高3萬元罰款
  ——北京:地下室裝修前必須備案 違者最高可罰3萬元
【數據說話】 ——東莞:開發商違反《物業管理條例》可處5至20萬罰款
【物管采風】 ——北京:物業未24小時值班將嚴查 服務不到位可舉報
【學習平臺】 ——小區和諧從改進業委會工作理念開始
【業主之聲】 ——南京:業主可給物業打分 政府將把結果存進信用檔案
【自由論壇】 ——簽訂小區安全防范條款要慎重
【案例選編】 ——抬腳進電梯踩空墜樓底 法院判令物業賠32萬
【法規動態】
深圳:規定家養寵物噪聲擾民主人將被罰500元
李舒瑜/《深圳特區報》/20110826
  節假日的全天,工作日的中午、工作日的晚8時至次日8時將不得從事產生噪聲的裝修活動。昨天提請市人大常委會議“二審”的《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作出這樣的新規定,在生活噪聲方面,條例修訂草案要求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從事寵物經營活動或家庭飼養寵物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噪聲干擾他人。否則,將可對單位處1萬元罰款,對個人處500元罰款。
 
陜西:出臺物業費管理辦法 連續超半年未住物業費收70%
徐欣然/《西安晚報》/20110829
  日前我省出臺了《陜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我省住宅和辦公寫字樓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多層住宅(六層以下,含六層)物業費每平方米每月最高0.45元,高層住宅物業收費每平方米每月最高為1.50元,預收物業費不得超過三個月。高于2.2米車庫物業費按住宅標準50%收;連續超半年未住物業費收70%;公共設施維修費不得計入物業支出……
 
【行業要聞】
南京:市物管規定 三種情況下物業費可以打折
《揚子晚報》/20110825
  清官難斷家務事,物業糾紛是業主與物業之間不可回避的問題,不過根據《南京市物業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業主、使用人自辦理入住或使用手續之日起,應按物業管理合同(協議)的約定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既然不能拒交物業費,那么業主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少交物業費呢?筆者在調查中獲悉,如果存在“連續六個月空置”、“物業不作為”、“配套不到位”這三種條件,則在交物業費時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
 
天津:出新規 物業企業每月必須開展設施開放日活動
王月 李澤亞/人民網/20110814
  為提升天津市物業管理項目設施設備日常養管水平,增強物業服務的透明度,天津市建立物業管理項目設施設備定期開放制度。凡天津市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并配置電梯、二次供水、消防及安防等設施設備的項目,都必須按照規定開展設施設備定期開放日活動。 按照規定,各物業管理項目應當每月向業主開放一次設施設備養管情況。每次設施設備開放的時間原則為半天。
 
北京:規范物業服務評估監理行為
劉德炳/新華社/20110812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12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的行為進行規范,引導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獨立、客觀、公正執業。據介紹,通知規定了物業服務評估監理委托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包括物業管理區域和物業項目基本情況;評估監理內容;評估監理活動依據的技術標準;委托期限和完成時限;評估報告的提交日期;爭議解決方式等。
 
東莞:9月1日起物業停水停電催繳物業服務費 扣20分
蔣幸端/《廣州日報》/20110810

  昨日東莞市房管局出臺《關于實施東莞市房產管理局物業服務、房地產評估、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檔案制度的通知》,9月1日起將對物業服務行業、房地產評估行業進行信用評級,業主投訴或媒體曝光都將成為房管局調查評級的依據。業主延遲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企業通過停水電催繳,物業服務企業將被扣20分,而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等不良行為將被扣20分。此外,業主大會的成立和召開,物業服務企業將不能干涉,否則將被扣15分。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每次被扣15分。

 
武漢:房屋維修資金出補充規定 8月起不交維修資金商品房不能辦證
蘇永華 胡大喜/《楚天都市報》/20110804
  《武漢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已于5月1日開始實施。昨日,武漢市房管局發布相關交存操作規程,不按時交存維修資金,商品房將不能辦證和上市交易。按規定,8月1日后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買賣雙方按新的時點和方式交存維修資金:開發建設單位在辦理初始登記時交存;業主在收房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并在賬戶余額不足30%時,續存維修資金。
 
北京:垃圾分類“獎金”發給物業
蒲長廷 周超/法制晚報網/20110822
  上午,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固廢處科長張雪透露,今后,垃圾分類“以獎代補”將發放給小區物業,不直接發給個人。今年,市財政、市市政市容委投入4億資金,作為垃圾分類“以獎代補”的資金。目前,按照分類收集、分類運輸進行核算,每戶垃圾分類達標需要投入400元“成本”,主要用于垃圾分類體系中的設備、設施、垃圾指導員等需要的管理費用。
 
寧夏:受委托轉供電的物業小區無故對用戶停電將處以最高3萬元罰款
于瑤/新華網/20110814
  將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寧夏回族自治區供用電條例》規定,受委托轉供電的單位、物業小區和其他代收電費單位若無故對用戶拉閘停電,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電力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用戶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條例規定,受委托轉供電的單位、物業小區和其他代收電費單位不得提高電價或者加收其他費用,違反此規定的,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北京:地下室裝修前必須備案 違者最高可罰3萬元
張璐/《北京晨報》/20110825
  昨日,新修訂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正式公布。據介紹,無論是生產經營,還是居住、辦公,只要是平時使用的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統稱為“地下空間”,均納入該辦法管理。辦法新增規定,禁止擅改地下空間用途、出租違法建設等行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間不得出租居住。同時規定,地下室裝飾裝修及使用前不備案,最高可罰3萬元。
 
【數據說話】
東莞:開發商違反《物業管理條例》可處5至20萬罰款
黃觀平 莫日華/《東莞日報》/20110809
  昨日,東莞市房管局出臺《市房產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從今年8月1日起,物業公司擅自處分屬于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益要用于物業共用部位設備的維修養護,由業主大會決定使用;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最低處0.5倍罰款;擅自選擇物業服務企業最高罰10萬……
 
【物管采風】
北京:物業未24小時值班將嚴查 服務不到位可舉報
馬力/《新京報》/20110905
  北京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昨天表示,北京從有居住小區開始,主管部門就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配備24小時值班人員。物業服務標準中也明確了企業接到業主報修后服務人員的到場時間。如果今后媒體或市民發現物業服務不到位,可以將物業服務企業的名稱,直接反饋給行業協會,協會將進行最嚴格的行業自律,物業企業必須嚴格、完全地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協會舉報電話是010-63397262。
 
【學習平臺】
小區和諧從改進業委會工作理念開始
賈玉/《中國物業管理》/2010年第一期

  翠庭園小區第二屆業委會于2008年8月成立。業委會成立后,我們認真學習《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并搜集大量北京其它小區的相關素材,分析研究小區在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探討業委會工作的思路。
  “一手托兩家”工作理念
  個別業主因種種原因拒繳物業費,用這種方式發泄對物業服務公司工作的不滿,在這中間部分業委會成員素質低、有私心、亂作為也是小區亂的原因之一。針對上述種種現狀,我們在業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提出“一手托兩家”的工作理念,既對業主的合法權益堅決維護,也對物業服務公司的合法權益加以維護,建立和諧美好家園。業委會開始履行對小區的日常管理工作,因上屆業委會負責人工作不透明,工作方式方法有欠缺,小區已無法召集起業主坐在一起開會,怎么辦?
  我們新一屆業委會提出向小區廣大業主用邀請信的方式召開業主座談會,態度誠懇地請業主參加,傳達愿為業主服務的信息。業主座談會有50人參加,我們向業主講業委會的工作理念,對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的合法權益我們都全力支持,爭取維護,最終目的是把小區建設的更好。
  業委會內部執行集體領導,任何決議必須經多數委員同意,有事大家商議,允許保留自己的意見,但通過的決議必須執行,做到政務公開、財務公開、辦事透明,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業主對我們的表態感到振奮,特別是對業委會也要維護物業服務公司的合法權益的提法有疑慮,我們認為業主有疑慮好,我們應用實際行動打消業主疑慮,我們努力工作,用事實讓業主接受我們的工作理念。
  全力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根據業主座談會上大家提出屬于業委會的問題,我們認真分析、研究,積極解決。大伙齊心協力在廣大業主的熱情幫助下,在短時間內解決了六件廣大業主看得見的實事。我們在小區公示欄、小區網站上公布自己的家庭地址、電話號碼、個人信息,歡迎業主有事找我們。由于我們態度誠懇、干實事,業主對我們的工作給予了認可。我們認為只要實實在在的為業主辦事,大家得到了實惠、方便,看到了希望,就爭得了人心,業主就會有話對我們講,把我們當作自己人。只要多溝通、多聯系、多協調、多干實事,業主就會支持我們。業主看到我們工作繁忙,起早貪黑,主動提出希望我們注意休息,對小區存在的各種問題不要著急。
  特別是2009年1月初,小區業主提出反對在小區旁邊建醫院,因醫院離小區只有一墻之隔,若建成肯定影響業主的日常生活,業委會按程序積極向北京市政府、豐臺區政府反映,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匯報,主動和業主溝通、協商,聽取意見。業委會成員頭腦清醒,認真分析形勢,正確引導,及時向廣大業主提出:理智、克制、合理合法維權。由于廣大業主對我們信任,我們也實事求是向廣大業主匯報事態進展,消除各種傳言,及時召開業主大會,要求豐臺區衛生局等政府部門領導和業主直接對話,最終豐臺區衛生局根據廣大業主的意愿批復該醫院重新選址,我們用實際行動維護了廣大業主的權益。廣大業主團結、配合,未有任何違規現象發生,始終團結在業委會周圍。我們的行動得到豐臺區衛生局和上級機關的認可。
  勇于面對各種問題
  對小區運行管理中遇到的問題,業委會認為:既有歷史遺留問題,也有小區日常管理建設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例如:前期物業服務公司因種種原因向業委會提出恢復2006年前物業費原價的申請,業委會提出是否同意恢復物業費原價決定權在業主,并開展征求業主意見的工作。業委會發現因部分業主對物業服務公司的工作不滿意,小區存在問題較多,恢復物業費原價的時機不成熟,我們在分析同意恢復物業費原價的判斷上有偏差,針對這些發生的新問題,我們及時開會,提出暫緩恢復物業費原價的工作,并向物業服務公司誠懇闡述暫緩執行的理由。
  業委會和物業服務公司在日常共同管理建設小區的過程中發生矛盾是正常的,問題是產生矛盾問題后如何解決、處理、才是關鍵。我們認為首先要正確對待產生的矛盾和問題,其次勇于面對,只要雙方都能替對方著想,想問題辦事情出于公心,心平氣和的商量,就沒有解決不了的矛盾,就有解決問題的辦法。2009年初小區整頓停車秩序工作,物業服務公司出于小區機動車無序增長,小區停車場已滿,要不治理就會影響小區正常生活秩序,準備用市場經濟手段給予解決,業委會也同意該解決方案。但在整頓中業委會發現效果不好,引發業主不滿,而且也不好操作。我們及時向物業服務公司提出,要求糾正此項工作中發生的問題,物業服務公司不同意,認為我們的整頓應該讓業主認可方可成功,反之將無法執行。我們用事實說明此整頓辦法缺陷多,特別指出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的矛盾會增多,不利于小區的日常管理。物業服務公司認真聽取了業委會的意見,最終問題也得以圓滿解決。
  維護物業服務公司的合法權益
  業委會敢于提出維護物業服務公司合法權益為自己工作的理念,在自己的各種文件中明確表述,并能貫徹于日常工作中,用實際行動維護物業服務公司的合法權益。我們小區有一位年輕業主,因未在規定時間繳納停車費,物業服務公司多次催繳也不交。物業服務公司將其車位轉租給別人,該業主以車位問題為由不交物業費,并找到業委會反映,我們明確告訴他:不繳納物業費是錯誤的,也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你在小區內接受了物業服務,就應該繳費,有問題談問題,解決問題,兩者不可混為一起。表面上你對物業服務公司的利益造成損害,實際上你是傷害了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向物業服務公司提出處理問題不當,希望能再次幫這位年輕業主找個車位,因處理得當,這位業主也滿意,表示不再拖欠物業費,并及時補交齊。
  小區2007年變更過一次物業服務公司,前物業服務公司各項工作缺陷較多,部分業主不滿意,小區有30多萬物業費、供暖費未收上來,對于這一難題怎么辦?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北京市有關規定,業委會有權催繳物業費,業委會向物業服務公司提出將多次催繳仍不繳納物業費的業主名單轉給業委會,我們客觀的分析各種欠費原因,采用電話催繳、上門詳談、辦公室接洽,對事不對人,對業主受到的損害要求物業服務公司適當補償,對物業服務公司的合理要求給予支持。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解決了一半的欠費問題,對惡意拖欠經多次催繳仍不繳費的業主,我們同意物業服務公司動用司法程序予以解決。業委會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對物業服務公司的合法權益給予支持、維護,我們的工作也得到廣大業主的理解、肯定。
  目前小區存在的問題還很多,對于這些問題回避是沒有出路的,只有勇敢的面對、迎接挑戰,我們將全力維護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維護物業服務公司的合法利益這一工作理念貫徹始終,才能帶領廣大業主把小區建設的更加和諧。業委會只有積極為小區業主服務,監督物業服務公司工作,說真話、辦實事,才能得到小區業主的認可,我們相信有耕耘就會有收獲。

 
【業主之聲】
南京:業主可給物業打分 政府將把結果存進信用檔案
《南京晨報》/20110901
  昨日,記者從南京市物業管理辦公室獲悉,從今天(9月1日)起,南京將施行《南京市物業服務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業主將可以給物業服務公司評分,這些評分將記入政府信用檔案,作為資質等級評定、服務項目招標的重要依據。據介紹,目前南京市有650多家物業服務企業,有2200個小區、單位引入了物業管理。這些物業服務企業的評分情況,將以一年為一個周期,定期由行政主管部門對外公布。
 
【自由論壇】
簽訂小區安全防范條款要慎重
沈克明/《中國物業管理》/2009年第十期
  新《重慶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的“業主委員會在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合同時,一定要約定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安全措施。……對業主的安全能保護到什么程度等,都應寫入合同。……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條例》具有創新精神。   
  但是,我有不同的看法,因為我看到了其中潛伏的風險?! ?br />   假如我是物業服務企業老總,當小區業主委員會提出這樣的約定,我要慎重考慮是否與小區簽約,去管理這個小區。如果我是一個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主任,我不會要求服務企業寫上對業主的安全能保護到什么程度的許諾,寫上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條約?! ?br />   公民(業主)的安全是有國家機器與法律來保護的。如果我是個業主,我也不同意掐著物業服務企業脖子的做法,付一點點物業費,卻要他們承擔如此重大的責任是不公平的?! ?br />   安全防范合同的執行有兩個困難。第一,目前缺乏正規訓練,工資低微,面對業主要禮貌謙讓,秩序維護員很難去執行對業主安全保護的條例。反而有些秩序維護員經常被那些自以為有錢,蠻不講理的業主辱罵毆打而應受到保護。第二,條例中“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安全防范措施也與其收費高低相關”,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提出要增加設備,人力,雇用警察下班后來小區持槍巡邏。業主愿意增加物業費嗎?現在全國75%的小區物業費收起來都有困難,要業主加幾百元保護費是難上加難的事!  
  美國的住宅小區都是開放式的,沒有圍墻,沒有大門(非常有錢人的私家別墅花園有圍墻大門),美國絕大多數老百姓受到較好的社會文明與社會道德教育,能遵紀守法,生活水準也高些。一般物業服務企業對于小區的“社會安全防范”基本措施有三條:1.在小區各個角落裝上監視錄像,每一棟大樓里的防火門,防盜門,邊門,通向樓頂的門,電器水泵間門,電梯馬達間門等均有自動關閉上鎖與警報器裝置;2.加強有政府執照的警衛(security)在小區內巡邏,在小區任警衛都要受過專業訓練與無犯罪記錄審查,警衛除了不能持槍外,警棍,手銬,呼叫機隨身帶(在小區任doorman,相對來說要求低一些);3.警察局經常派警員到社區小區進行社會安全防范教育?! ?br />   除了以上三條外,小區物業服務員工做任何可能造成意外事故的事,事先要安民告示。例如,在大樓大廳走廊拖地,要在電梯口或顯目位置放上“小心,潮濕”的告示牌,這一點,國內的很多物業服務企業都做了?! ?br />   除此之外,天氣預報有狂風暴雨,物業服務員工會打印天氣預報消息,請把陽臺上花盆雜物移開,關好門窗;停車場有改建工程,小區道路挖溝,高空作業,殺蟲噴藥,春節放鞭炮等等,我們都會打印通告,事關重大的通告每戶一份,一般貼在布告欄和電梯口。在作業現場要有告示牌與防護條等。小區的住戶制度還規定,停車場內的角落不能推放雜物,溜狗要牽著走,在小區里不能松解牽狗帶等等?! ?br />   對有doorman的大樓,訪客入內,要用內線電話與業主通報,得到許可,登記進入。對有行為疑義的房客,物業服務企業打電話或發信約見業主,請業主對房客行為負責或解除租約,否則一切后果有業主承擔?! ?br />   小區清潔工,修理工,警衛的工資比小區經理少幾百元或者平等,待遇差距很小。雖分工不同,但負責的態度很一致?! ?br />   雖然,美國的物業服務企業在日常工作執行以上這些措施,但絕不敢在與小區簽服務合同時寫上對業主的安全能保護到什么程度的許諾,寫上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條約?! ?br />   新《重慶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對物業服務企業均以“物業服務企業”稱呼。“Property Management ”與“Property Service ”有本質的區別。政府在制政策時,一定要深思熟慮,中國這么多的物業小區出現,需要管理與服務,處理小區的問題應該三思而后行。如果定音敲在“管理”上或者敲在“服務”上,那么制定的細則要寫清楚了,不要交下的任務是“服務”,結果管理上出了事故,也要賴在物業服務企業身上,那就不好了!
 
【案例選編】
抬腳進電梯踩空墜樓底 法院判令物業賠32萬
 

  案例描述:
  男青年張某今年22歲,曾經是黃島區一家工廠單身公寓內的保安員。2009年2月14日晚上6時30分許,張某和幾個同事在保安隊長的帶領下在公寓內值班。當晚7時許,工廠的工人下班回來后發現有一部電梯停運,于是聚集在公寓一樓大廳內等電梯。見此情景,保安隊長就安排張某用電梯專用鑰匙開啟停運的電梯運送工人上樓。
  打開電梯一樓的廳門后,張某立刻踏入了電梯,不料電梯的轎箱卻不在一層,張某當即墜落到了井道的底部。在場人員立即找來木棍、鐵棒等工具,撬開電梯井底部的廳門將張某抬出。
  隨后,保安隊長找來車輛將張某送往附近的醫院救治。后經法醫鑒定,張某在此次事故中顱腦損傷為傷殘六級、胳膊和腿部骨頭的損傷也分別構成了傷殘九級和傷殘十級。
  物業公司稱“個人行為”
  事故發生后,當地安監局會同公安局、工會等部門經過調查發現,該物業公司沒有安全管理制度,新工人未經安全培訓,在職工不具備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情況下就安排其進行工作,最終認定該事故為安全責任事故。出院后,張某將工作所在的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賠償自己醫療費、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有關費用。
  “張某在2月14日當天是值白班,事故發生時并不是他值班。”庭審過程中,該物業公司表示張某在非工作期間私自開啟電梯,屬于個人行為。物業公司同時認為,受傷的張某老家在膠南農村不是城鎮居民,所以賠償標準不應該采用青島市城鎮居民標準。

 
 

  法院判決:
  “張某在從事物業公司安排的本職工作過程中,在值班保安隊長的安排下,打開電梯導致跌落,應認定原告是在從事雇傭的職務活動過程中受到傷害。”法院審理認為,該物業公司應承擔完全的賠償責任。
  同時,張某離開膠南原住所地到黃島區工作已經一年以上,應按上年度青島市城鎮標準來計算有關賠償金。
  法院最終判令該物業公司賠償張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伙食補助費、鑒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32萬余元。

 
 

  相關鏈接:
  如何才能有效杜絕電梯事故發生?   
  首先要把電梯事故遏制在制造源頭和安裝環節上。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電梯屬特種安全設備,未經過檢驗的設備不得出廠或投入使用。
  其二,就是在定檢中檢出、發現、解決電梯安全問題。在電梯安裝驗收后應對電梯進行一年一次的定檢。定檢不合格的,質監部門應責成整改維修,然后復檢。電梯管理人員、電梯操作人員要取得資格證并帶證上崗;電梯使用單位應制訂完善的應急救援預案;電梯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洗、潤滑、調整和檢查。
  其三,加強維修保養,確保電梯運營部門聯系暢通,以便乘客在遇到電梯故障時能及時脫險。同時,要求各維保單位在接到電梯關人故障后,應在30分鐘內到場救援。應在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中體現出遇到電梯事故時的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其四,要加強有關知識的宣傳普及:市民在乘坐電梯時,一定要看電梯里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是否已過期。出現關人、溜梯、沖頂、夾人、傷人等常見故障時切記不要驚慌,更不要自行扒門。一定要保持冷靜,通過警鈴、對講系統、移動電話或電梯轎廂內的提示辦法進行求援;在救援人員尚未到達現場前不得撬砸電梯轎廂門或攀爬安全窗,甚至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轎廂外。如果無法與監控中心或維修部門取得聯系,被困人員要繼續按警鈴并大聲呼救,以便與外界取得聯系。解救過程中,被困者也要配合,將身體貼近轎廂壁。
  電梯突停時,會不會掉下去?長時間呆在密閉的電梯轎廂內,人會不會被憋死?現在的電梯都安裝有多種安全防墜裝置,如限速器、安全鉗、坑底緩沖器等,遇到緊急情況就會啟動響應的安全裝置,把電梯卡在電梯槽兩旁的軌道上,所以不會掉下去。另外,電梯并不是密不透風的,而是有相應的通風設備。最后,電梯有很多活動的部件,一些連接的位置,比如轎壁和轎頂的連接處都有縫隙,一般來講,電梯里的空氣足夠滿足人的呼吸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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